2012年11月13日,安徽省卫生厅针对《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进行专项检查。其中,安徽省临检中心沈佐君主任、陈学民主任,安徽 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徐元宏主任受省卫生厅委托,来我中心对实验室的规范情况进行检查。
医疗机构临床实 验室的考核细则包括了:加强对临床实验室的管理、按诊疗科目登记时下设专业及检验项目开展工作、提供服务能否满足临场需要、客观性公正性、集中设置,统一管理,资源共享、设施和环境条件、 管理制度、人员资质、质量及安全管理组织、按卫生部规定开展临场检验项目和方法、分析前质量保证措施。
专家组按照管理办法的考核细则,对合肥艾迪康的实验室运行情况进行了详细的检查。检查伊始,专家组首先听取了实验室经理杨玉坤对合肥艾迪康临床检验所的公司概况及质量体系运行情况做的汇报 ,对独立医学实验室的工作流程有了全面的了解。紧接着,在合肥艾迪康总经理王文明及实验室经理杨玉坤的陪同下,参观了临床实验室,对实验室的的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检查。
检查过程中,专家对人员资质、检验前、中、后等体系提出问题,我们的专业人士一一给予了详细的解答。 同时,专家组认真检查了实验室的布局、设施、设备和质控体系,对我们的操作流程十分满意,认为艾迪康的操作流程基本符合了管理办法的规定。
最后,专家组在一致认可了我们的服务水平的基础上,为我们提出了三点建议:1、质量目标应当细化,可以对某检测项目或某类检测项目,检测CV值 制定目标,定期评审,持续改进。2、储存试剂和标本的冰箱温控系统,应当实施24小时监控,建议购置改进装置,监控信息发至电脑,可随时监控温度变化。3、危急值报告流程应当更明确,利用多种 渠道,及时通知临床医生。
目前,合肥艾迪康已就专家组提出的建议进行了改进准备。合肥艾迪康立 志将《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的要求作为参考,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改进管理流程,规范质量体系,完善检验服务水平,为临床提供更有价值的服务。(合肥/沈冰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