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 | 要多交钱了!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比例将上调

2016-01-13

  随着医疗费用的上涨和保障水平的提高, 医保基金中长期支出压力加大,居民医疗保险的巨额财政补贴风险正逐步显现。记者了解到,2016 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的个人缴费比例或将上升。

  国务院发布医保制度意见

  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

  12 日,《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发布,提出「合理划分政府与个人的筹资责任,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

  为何要上调?

  数据显示,六年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均财政补贴的增幅一直高于人均个人缴费增幅,从而使得人均筹资总额中财政补贴的比重越来越大,已经由 2009 年的 60.8% 增加到了 2014 年的 79.3%,财政补贴与个人缴费之比已接近 4∶1。2015 年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为每人 380 元,个人缴费为人均不低于 120 元。

  有业内人士担心,我国的居民医保已经出现了「泛福利化」倾向。随着个人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个人的缴费责任并没有相应提高,这给公众一种印象:居民医保主要是靠政府投入,似乎更像一种福利,而不是保险。

  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医保研究室主任王宗凡认为,财政补贴比重过大,不仅带来财政是否可支撑的问题,也使得居民医保有滑向福利制度的危险。完善居民医保筹资机制的基本原则,是回归社会保险属性。

  据了解,一些地方政府有过财政投入与居民缴费同步增长的想法,却担心提高居民个人筹资会降低参保人的参保积极性,影响参保率。

  专家建议按 3:1 比例调整

  现行政府补贴与个人缴费比 4:1,有专家称可参照职工医保 3:1 比例调整。

  出于对参保积极性等因素的考虑,多年来居民医保的个人筹资标准一直以很小的幅度上升,居民医保筹资的增长主要通过财政补贴的增加来实现,财政补贴与个人筹资的比重从最初的 1∶1 变成了目前的约 4∶1。

  对于未来的改革方向,王宗凡认为,调整筹资政策应充分考虑目前面临的困难和阻力,需要循序渐进、逐步推进,不可操之过急。随着居民收入的增长,可参照职工医保缴费单位和个人的分担比(约为 3:1),将居民医保缴费财政和个人分担比的调整目标也确定为 3∶1。当然,实现这一目标还需要一个过渡期。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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