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 2015 年年底前,市级公立医院药占比总体降到 40%,百元医疗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 30 元以下;2016 年年底达到 35%,25 元以下;2017 年年底达到 30%,20 元以下。」
10 月 27 日,辽宁省本溪市政府新闻办召开了启动国家第三批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明确本溪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于 11 月 1 日实施。届时,本溪市中心医院、本溪钢铁(公司)总医院等 16 家公立医院将启动以药品零差率销售为核心内容的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据本溪市医改办主任、市卫生局局长王佳才介绍,自 11 月 1 日起,《本溪市公立医院改革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实施方案》《本溪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 《本溪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在编制限额内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实施方案》将同步施行。
《本溪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了七大类共 17 项重点工作,提出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与技术服务价格、药品联合带量采购同步推进。
建立 5 项制度:一是建立以医联体、预约诊疗为切入点的分级诊疗制度;二是建立以规范技术使用、合理控制费用、提高诊疗水平为着力点的支付方式改革制度;三是建立以信息化支持下的精细化、专业化、社会化的现代医院内部管理制度;四是建立以引导患者合理就医、促进社会监督为出发点的医疗服务信息社会公开制度;五是建立以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减轻患者疾病痛苦为落脚点的医院人文管理制度。
来源: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