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规范建设孕保儿保门诊

2016-08-01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近日决定,由省级财政出资,用 5 年时间完成全省县级孕产妇和儿童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项目。

  该省明确,孕产妇保健门诊须至少配备保健、医护人员各 3 名,设产前检查室、妇科检查室、健康教育室、高危管理门诊、围产期营养和心理门诊,同时提供围产期保健、围产期营养保健、围产期心理保健等多项服务。

  儿童保健门诊每一专业门诊须至少配备医生、护士各 1 名,设立分诊区和候诊区,包括儿童体格测量室、健康检查室、其他专业诊室和健康教育室,同时提供儿童生长发育、营养与喂养、心理、五官、中医保健等服务。

  来源:健康报作者:林世才 张清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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