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卫计委:淡化文章要求 注重实践能力

2015-12-16

  15 日,记者从深圳市卫计委获悉,《深圳市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评价指导意见》近日出台。深圳将从专业技术能力、科教水平、工作绩效、医德医风四个方面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对临床专业技术人员,淡化论文要求,注重实践能力评价,而对医学科研人员,注重实用型技术和创新能力评价,而评价结果也将与岗位聘任、薪酬等挂钩。

  不只看论文注重实践能力

  一个水平高的医生应该用什么样的指标来衡量呢?目前国内医生职称评定和考核以科研论文、课题为主要依据。这就意味着,即便一位医生临床能力再强,如果没有文章,他就很难晋升。作为深圳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深圳市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评价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正式出台,该《意见》的一个亮点就是,对医务人员价值和能力的评价,不再只看论文,而是要从专业技术能力、科教水平、工作绩效和医德医风等四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其中,在专业技术能力方面,深圳根据医疗机构医生、医技、护理、药学、医学研究等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特点,实行分类评价。并对从事非医学研究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淡化论文要求,注重临床实践能力评价。而对从事医学研究的专业技术人员,注重实用型技术和创新能力评价。

  科教水平方面,主要评价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开展本专业技术领域的科研、带教、发表论文论著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在各类专业行业组织中的任职和同行评价情况。工作绩效,主要评价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某一个评价周期内,在工作岗位上取得的工作业绩。由用人单位根据每一个工作岗位的工作职责、专业分类、技术风险和工作难度设定工作目标,实行绩效考核。医德医风,则采取医德医风考评、负面清单制的方式,对医务人员进行评价。

  严禁向科室或个人下达创收指标

  深圳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四个方面的评价中,对专业技术能力、科教水平、工作业绩的评价,以量化评价和同行评议为主。对医德医风的评价,以医德医风考评为主,负面清单为辅。

  在工作业绩等量化评价中,市卫计委要求,医疗机构在设定临床医生和护理人员的工作量时,应以保障医疗安全和质量、防范医疗风险、维护基本医疗服务公平为原则,合理设定指标值。同时,还严禁向科室或个人下达创收指标。

  在医德医风评价中,公立医院及其行政主管部门可采取医疗服务后即时评价、组织开展评先评优等多种方式,开展医德医风考评。市卫生计生委将制定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制度,对查实有不良执业行为的人员,纳入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档案数据库。

  记者了解到,具体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办法将由市医管中心组织相关医疗卫生行业社会组织或专业委员会研究制定。公立医院行政主管部门将负责统一组织所属医疗机构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评价工作,评价结果纳入医疗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档案数据库,并实行动态管理。而医务人员的评价结果将作为引进人才、培养人才、岗位聘任和薪酬分配时的重要参考依据。

  来源:南方 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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