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站职工倒卖 3000 份出生证明获刑 6 年半

2015-11-23

  身为妇幼保健站职工,为了牟利,将《出生医学证明》卖往外地,获利数十万元。近日,华商报记者获悉,该职工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 6 年 6 个月,与其合谋的江苏一社区服务站站长获刑 5 年。

  王某是西安市未央区妇幼保健站工作人员,渠某是江苏徐州某社区服务站站长。未央区法院审理查明,王某在妇幼保健站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的申领、补办和保管工作。

  2010 年 6 月左右,王某与渠某通过补办《出生医学证明》认识后,二人为牟利,预谋由王某提供《出生医学证明》,以每份 200 元左右的价格卖给渠某,渠某再加价向社会上倒卖。自 2010 年至 2014 年 3 月,王某将从西安市妇幼保健院领回的《出生医学证明》中的 2500 余份,采取不登记、不入库的手段卖给渠某,获利 37.95 万元。2014 年 4 月左右,王某经渠某介绍与梁某(另案处理)认识,后将 500 份《出生医学证明》卖给梁某,获利 10 万元。赃款已全部挥霍。

  2014 年 4 月 15 日,西安市未央区妇幼保健站发现《出生医学证明》被倒卖后随即报案,王某见事已败露,潜逃外地。同年 7 月 15 日,王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数日后,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未央区法院认为,王某、渠某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相互勾结倒卖大量的国家机关证件,情节严重,已构成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

  来源:华商网

北京疏解卫生资源:天坛医院后... 返回列表 黑龙江公立医院实行全员聘用制...

艾迪康医学检验中心 © 版权所有 法律声明 浙ICP备07020270号-1 浙公网安备330106020092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