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立医院「诊察费」纳入医保

2015-10-27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6 日发布消息,为协同推进城市公立医院改革,促进分级诊疗制度建立,我省将公立医院「诊察费」纳入基本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诊察费」是公立医院实现医药价格综合改革、取消药品加成后,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原挂号费、普通门诊诊察费及急诊挂号费、急诊诊察费等优化后设立的新的诊疗服务收费项目。其项目内涵包括:挂号费、药事服务费,门诊、急诊及其为患者提供候诊就诊设施条件、诊断书和收费清单。

  我省要求各地统筹考虑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和公立医院「诊察费」的医保报销政策,结合当地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和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要求,将公立医院「诊察费」纳入基本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合理确定「诊察费」的医保支付标准,并按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予以支付。

  实施「诊察费」政策后,对门诊注射、换药、针灸、理疗、推拿、血透、放射治疗过程中不再收取诊察费。       

  来源: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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