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部全国器官捐献指南发布

2015-08-24


导语:8月22日,《中国器官捐献指南》正式发布,这是中国第一部统一的器官捐献规范操作指南。

 

  8月22日,在广州举行的中国器官获取组织联盟大会暨国际器官捐献论坛上,《中国器官捐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正式发布,这是中国第一部统一的器官捐献规范操作指南。

 

  《指南》由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主任委员、原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推动并主编。《指南》分十八个篇章,从公民器官捐献的伦理道德、法律、捐献组织架构,中国器官捐献三类死亡判断标准,供体维护、器官功能的评估,器官获取的有关技术及分配准则,器官捐献协调员队伍建设,以及人道主义救助政策等方面对中国器官捐献相关原则和政策进行了阐述。

 

  中国器官移植发展基金会副秘书长、中国OPO联盟副秘书长庄一强博士表示,此前中国的器官捐赠缺乏统一的操作规范,该《指南》对全国各地的不同标准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整合,是一部学术性、规范化的器官捐献指南,全国性标准的确立也有利于推动和完善我国器官捐献相关法律的制定。

 

  庄一强介绍说,目前中国的器官捐献在技术操作层面与发达国家并无太大差距。尽管从今年1月1日开始我国已停止死囚器官使用,公民自愿捐献成为唯一合法器官来源,但在整体捐赠数量方面,我国仍处于亚洲首位。“亚洲有很多国家人口都超过了1亿,像日本、印尼、巴基斯坦,尤其是印度,有超过10亿的人口,但是中国的器官捐献在亚洲还是排在第一的。我坚信,未来3到5年,中国有望以无可争辩的伦理学标准,成为世界器官移植第一大国。”

 

  据悉,截至2015年8月19日,我国自愿器官捐献达4737例,其中捐献大器官12748例。仅2015年就已有1590例捐献,大器官案例4414个。但是,与庞大的数量相比,我国的器官捐赠率仍然偏低,不足2‰,供需矛盾也比较大。此前,黄洁夫就曾列举过一组数据,中国大陆每年在ICU死亡的病人是600万,如果有千分之一的人进行器官捐献,且每人捐3~4个器官,一年的总数就可达2万。而事实上,中国目前排队登记等待器官移植的病人达到3万多。器官衰竭的病人很多,但最终能否移植受到很多因素的制约,比如,适应症(病人是否适合移植手术)、移植手术的能力(符合资格的医院及医生数)、移植费用能否负担(目前移植是没有医保报销的)等等。

 

  “这与老百姓的观念有关,很多人还不能接受器官捐赠,”庄一强说道,“这与国家的文化有关,比如斯里兰卡,他们的人口只有2000多万,但他们却是全世界捐献眼角膜数量最多的国家,几乎每个人去世时都会捐献自己的眼角膜。中国的文化、伦理观念还有待改变。”

 

  而就在《指南》发布前几日,云南一29岁小伙刘俊因严重颅脑外伤失去自主呼吸,被认定为脑死亡,家属决定捐献他的有用器官,并签下自愿无偿《器官捐献书》。刘俊的双肺、双肾、肝脏及双侧角膜7个有用器官被成功获取,目前已经延续了3条生命并使2名患者重见光明。

 

  当被问及”脑死亡“这个尚无法律规定的概念时,庄一强博士认为,脑死亡写进法律可能还需要一段时间,但是没有立法并不代表无法操作,《指南》中也涉及了脑死亡、心死亡和心脑死亡这三类死亡判断标准。

 

  据了解,在2011年原卫生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启动心脏死亡捐献器官移植试点工作的通知》中,也脑死亡和用于器官移植的条件做出了规定:一是要经过严格的医学检查后,各项指标符合脑死亡国际现行标准和国内最新脑死亡标准,由认证专家明确判断为脑死亡。二是家属完全理解并且选择按脑死亡标准停止治疗、捐献器官,有一个双方认可。三是同时获得案例所在医院和相关领导、部门的同意和支持。“就目前来说,这个是对死亡认定的最好的选择。”庄一强说道。

 

  庄一强同时也谈到,黄洁夫教授正在呼吁将器官移植纳入大病医保。此前,黄洁夫也向媒体披露,他曾和原卫生部部长、现红会会长陈竺商议,将在明年“两会”提交提案,建议部分省开始试点,从肾移植开始,将器官移植费用纳入大病救助范围。

 

作者:温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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